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00号2018-01-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我们对《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延续2013版的...
先进制造业:可参照国家统计局《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国统字〔2017〕200号)关于高技术产业的定义确定,指国民经济行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六大类...
《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国统字〔2017〕200号文印发)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先进制造业:可参照国家统计局《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国统字〔2017〕200号)关于高技术产业的定义确定,指国民经济行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六大类...
先进制造业:可参照国家统计局《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国统字〔2017〕200号)关于高技术产业的定义确定,指国民经济行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六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