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 — 82 发文日期: 1982- - 12- - 08 实施日期: 1983- - 06- - 01 发文机关:国家经委/公安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三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防火间距 第三节消防车道 第四章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第一节防火和防烟分...
第1.0.4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2.0 .1条 高层民用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 行分类。一般可按表2.0 .1分类。 丨名称丨一 类1 二类 1 1 1 1 1丨高级住宅 丨居住建筑丨...
表2.0.1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方便使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
1、第一章总则第1.0 .1条 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 建筑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第1. 0.2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高 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方便使用、技术先进、经 济合理。第1.0.3条 本规范适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5—82国家经委、公安部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第三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防火间距第三节消防车道第四章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第一节防火和防烟分区第二节防火墙和隔墙第三节电梯井和管道井第四节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第五节屋顶金属承重构件和变形缝...
第3.1.1条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民用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高层民用建筑不宜布置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库)房,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贮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注:厂房、库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易燃、可燃液体的划分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
第1.0.1条 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方便使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发文日期:1982-12-08 实施日期:1983-06-01 发文机关:国家经委/公安部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三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防火间距 第三节消防车道 第四章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第一节防火和防烟分区 第二节防火墙和隔墙 第三...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5—82 国家经委、公安部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三章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防火间距 第三节 消防车道 第四章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第一节 防火和防烟分区 第二节 防火墙和隔墙 第三节 电梯井和管道井 第四节 防火门和...
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82 (试行)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试行日期: 1983 年 6 月 1 日 第一章 总则第 1.0.1 条 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 特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