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委 公安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 45—82 国家经委、 公安部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三章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防火间距 第三节 消防车道 第四章 防火、 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第一节 防火和防烟分区 第二节 防火墙和隔墙 第三节 电梯井...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 — 82 发文日期: 1982- - 12- - 08 实施日期: 1983- - 06- - 01 发文机关:国家经委/公安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三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防火间距 第三节消防车道 第四章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第一节防火和防烟分...
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住宅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 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米者不计入层数内。第104条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除 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章建 筑分类和耐火等级第201条高层民用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 ...
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三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四章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 (试行)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试行日期:1983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
屋顶上的了望塔、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住宅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米者,不计入层数内。 第1.0.4条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2.0.1条...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45-82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三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四章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试行)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试行日期:1983年...
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82 (试行)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试行日期: 1983 年 6 月 1 日 第一章 总则第 1.0.1 条 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 特制定本规范...
第1.0.1条 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方便使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1.0.4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2.0 .1条 高层民用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 行分类。一般可按表2.0 .1分类。 丨名称丨一 类1 二类 1 1 1 1 1丨高级住宅 丨居住建筑丨...
第1.0.4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第2.0 .1条 高层民用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 行分类。一般可按表2.0 .1分类。 丨名称丨一 类1 二类 1 1 1 1 1丨高级住宅 丨居住建筑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