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或者为赌博担任代理,承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关于该解释,以下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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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2005.05.11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颁布时间 2005年05月11日 实施时间 2005年0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关于赌博犯罪的具体应用进行的解释。以下是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详细阐述:法规1 赌博罪的认定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属于法定解释B.对刑法条文做了扩大解释C.应当自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详细规定了赌博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1、赌博罪的认定:包括聚众赌博的认定标准和赌博罪的构成要件。2、赌博罪与相关法律规定的关联:解释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关联以及赌博罪与开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应当依法予以没收?()A.赌博用具B.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刑罚更重. 总的来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司法实践中赌博刑事案件的认定和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