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应当依法予以没收?()A.赌博用具B.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第二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 理,接受投
在我国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的主体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以及某些地方国家机关。题干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两高”共同对赌博刑事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的解释,属于法定解释,故A选项正确。 所谓扩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A.组织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2005.05.11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颁布时间 2005年05月11日 实施时间 2005年05月13日 ...
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2005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2005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11日法释[2005]3号公布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营利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
百度试题 题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