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新诉洪文胜、李琼业主共有权纠纷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首部1.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09)佛禅法民三初字第107号。二审判决书: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佛中法民五终字第430号。2.案由:业主共有权纠纷。3.诉讼双方原告(被上诉人):马文新。被告(上诉人):洪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