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意义 第一、宪法重视和保障人权的直接体现 强化规定对食品安全生产、销售、经营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法条 我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规定,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现笔者对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法律适用进行梳理和解析。 一、本罪的立法变迁 本罪的立法可以追溯至1979年,为传统型罪名。现笔者对四十年(1979年-2018年)的立法变迁进行梳理。 (一)1979年《刑法》的规定 1979年7月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八章“渎职罪”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由于...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了审议,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全文,其中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一、犯罪构成要件(一)行为主体:真正身份犯负有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危害行为:行为方式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行为(作为or不作为)+实害结果或严重情节[1]+故…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法律规定 一、概念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法条 我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规定,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导读: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直接客体为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客观要件是由于行为人的故意疏忽,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主观要件是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既可构成本罪,要依法定罪量刑。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犯罪客体 与所有渎职犯罪的同类客体一样,本罪...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