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预查废制度的实施效果分析 提升金融纠纷处理效率:通过预查废制度,金融机构能够更快速地获取核销不良债务的依据,减少了传统诉讼执行程序中的繁琐环节,从而大幅提升了金融纠纷的处理效率。 节约司法资源:预查废制度有助于法院对案件进行更为精准的筛选和分流,避免了对同一债务...
今年4月,郑州中院官方披露,某消费金融公司于4月1日向郑州自贸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审查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已在其他法院有终本案件,符合“预查废”制度适用条件。当日,郑州自贸区法院向某消费金融公司出具首份《预查废证明》,载明“赵某已因他案债务被强制执行,且因查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以(xx)豫xx执xx号...
“预查废”制度实施的好处 “预查废”制度实施前,若案件采取传统“诉讼+执行”的方式,即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类案件,金融机构也要在经历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并取得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后,才能向金融监管部门核销债务,从诉讼到执行,程序流转至少需要半年左右。 “预查废”制度实施后,金融机构在诉前调解阶段发现...
预查废制度适用对象,主要是各类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消费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业机构组织。标的较小事实清楚该证明适用于那些标的较小(如50万以下),保证人总人数不超过2人的案件。债务人财产情况发现涉案债务人有他案涉执行且因“无财产可供执行...
近日,渠县人民法院牵头搭建金融机构与监管部门的执行联席平台,推行“预查废”制度,以全链条治理思维深化金融案件改革,为区域经济注入司法服务新动能。 与会人大代表黄可与政协委员彭柯评价,这项改革举措既激活司法效能又护航金融安全,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创新性的制度保障。 据悉,传统诉讼执行流程暗藏双重损耗:...
“预查废”发生在诉讼立案前,而“预执废”则发生在判决生效后、执行立案前。简单来说,“预查废”是让你在诉讼前就避免了一场可能的官司,而“预执废”则是在你已经被判决后,为你争取到了暂时不被执行的机会。 三、制度出台的意义:三方共赢 这两项制度的出台,无疑是一场三方共赢的变革。
制度制定 预查废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涉金融机构不良债务诉讼和执行立案过程中,对涉案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预先审查的一种制度。若发现涉案债务人因在其他执行案件中已经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法院可据此出具《预查废证明》。金融机构可凭借该证明进行不良资产核销。 该制度的核心在于...
12月21日,文昌法院发出全省首份《预查废证明》,标志着文昌法院正式启动金融案件预查废制度。在当前金融案件逐年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的新形势下,文昌法院积极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预查废制度是助推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的一大举措,更是致力诉源治理的一个重大突破。债务人欠款,诉讼耗时长 金融机构核销...
本文就这一新型“预查废证明”制度,简述如下。 一、预查废证明制度的名称差异 如前文所述,预查废证明制度来源于“二号司法建议”,其本意在于解决大量金融不良债权的诉讼和执行资源的问题,因此名称各地都有差异。 1、“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机制 例如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在湖南省首先出具《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
为进一步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推进“诉源+执源治理”走深走实,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率先推出关于推进金融案件预查废机制的实施细则,7月10日,玉泉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预查废证明书》。 “预查废”机制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