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七日无理由退款权 患者购买康复疗程卡后7日内可无理由申请退款(首次体验除外),避免冲动消费或机构过度营销。 2. 严打“跑路”行为 机构若收预付款后关门失联,可能面临惩罚性赔偿+刑事责任。治疗...
出现变更经营场所、更换经营者、变更服务人员导致信赖丧失、未妥善履行不限次数服务承诺、消费者身体健康等预付式消费合同发生情势变更情形的,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经营者退款。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消费者请求经营者返还剩余预付款并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经营者已收取预付款扣...
第一,预付消费合同主要发生在服务领域,是消费者同经营者间缔结的以接受服务为标的的合同,属服务消费合同。依据《民法典》可“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先类似的规定”。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预付式消费合同属继续性合同,指“合同内容非一次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
公安要闻|山东公安针对性打击预付式消费领域违法犯罪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8日讯3月2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山东省公安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山东公安机关服务改革创新,助力提振消费情况,并回答记...
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正式实施,以后遇到“卷款跑路”“退卡难”这些糟心事,可以用新规维权了!如果商家收了消费者的预付款,却因经营不善“卷款跑路”,不依法进行清算,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消费者可以起诉要求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预付式消费的法律性质主要辨析如下:预付式消费的法律性质:预付式消费实质上是一种以服务为标的、需预先支付款项的消费服务合同关系。消费者与经营者通过预付款项与服务消费两个阶段缔结合同关系。在预付款项阶段,消费者的行为构成要约,经营者的发卡行为则是承诺,合同关系成立。在服务消费阶段,经营者提供...
《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解决“追责难”,明确责任主体和商场义务 经营者允许他人使用其营业执照,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其名义与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的,消费者有权依法向其追责。 二、“卷款跑路”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惩罚性赔偿甚至刑责 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及时履行清算...
《解释》第二十三条将欺诈和诈骗混为一谈,可能导致明明构成诈骗犯罪却适用惩罚性赔偿。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的原因如果是经营了一段时间后因为经营不善而终止营业,且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可以给个惩罚性赔偿。如果是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马上终止营业,或者明知无能力经营还继续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后终止营业,这就是构成诈...
龙华区商务局陈旭璟副局长就预付式消费监管和服务试点政策进行解读时表示:自去年11月18日起,已经通过预付消费监管服务平台备案了1670+商户,涉及44600多张预付卡,预付交易总额达1000万以上,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其可行性和可靠性得到有效验证。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陈旭璟副局长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梁朝阳主任指出...
预付式消费容易被不良商家恶意利用。商家可能利用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对不予退卡等问题进行强制性约定,或造成消费者举证困难;更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使消费者无法正常消费;甚至存在非法占用资金的诈骗行为。为解决预付式消费的维权难题,需要加强法律体系的完善与执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