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各区属国家机关及派出机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融资资金、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政府采购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