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验收立案管理实施分级管理。 四川省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完工验收立案管理工作,并委托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设置专门立案部门具体实施并征求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