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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金融机构,指的是除商业银行以外,在中国境内的合法金融机构。它们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并获得托管资格,才能开展基金托管业务。中国证监会负责审批和监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则进行自律管理。申请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超过20亿人民币,风险控...
现公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3年3月15日 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业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促进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法》、...
《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解读 一、《暂行规定》颁布背景介绍 2012年12月28日《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经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首次认可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可开展基金托管业务。2013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5号 2013年3月15日 现公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业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题考查非金融机构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条件。《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在净资产指标、专门托管部门设置、系统配备、人员素质、制度建设等方面设置了准入条件。见教材第三章第九节。题库维护老师:屿多做几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Ⅰ.是...
据证监会网站3月15日消息,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据证监会网站3月15日消息,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2013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暂行规定》是为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精神,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有关问题予以了规范明确。《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自201...
为进一步发展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提高基金托管运作能力与服务水平,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现起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2月24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