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自2021年3月1日起被取消,设立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重点】刑法341.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压伤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刑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三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理分析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告人金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告人吴某犯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
【普法案例】被告人周恒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犯罪,主犯,辩护人,普法案例,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制品案,周恒(足球运动员)
据此,一审法院以被告人何某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何某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涉案熊皮一张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涉案秃鹫四只予以没收后移交荥阳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荥阳市人民法院宣判后,被告人何某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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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虽然都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的犯罪,但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非法猎捕、杀害,后者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其次,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后者还包括国家...
一、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