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或者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法规 一、构...
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增加的第三款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犯罪与本条第二款非法狩猎罪,以及201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适用之间的关系。(1)关于非法狩猎罪与第三款罪。非法狩猎罪的对象是“野生动物”,此前实践...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构成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量刑方式为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
一、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的法益识别 (一)观点聚讼与评析 一般认为,法益概念有两项机能:一是立法上的批判机能,即否定那些没有保护法益或者保护了不适当法益的罪刑规范的合理性[2];二是司法上的解释指导机能,即以法益保护为原则来解释构成要件,确保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都是法益侵害行为[3]。由此...
2月19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田某等17人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在永定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澧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履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斌担任审判长。4名区政协委员全程旁听庭审。案情回顾 2020年8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田某在没有办理野生...
导读:非法猎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严重也有可能判处5~10年左右有期徒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该罪的判刑标准是参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刑的。 非法猎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怎么判刑 一、非法猎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怎么判刑?
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该条款详细描述了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此条款,非法收购、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客观方面以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为前提条件,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包括《全国人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