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
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8号)第三条 依法被指定或者确定的枪支制造、销售企业,实施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定罪处罚:(一)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二)违规销售枪支二...
非法制造,是指非经国家许可擅自制造(包括改装、配装)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买卖,是指违反有关法规,购买或者出售枪支、弹药、爆炸物;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非法运输,是指违反有关法规,转移枪支、弹药、爆炸物存在地的行为。非法邮寄,是指违反有关法规,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2002年12月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纽约签署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补充议定书》(以下简称《枪支议定书》)。同时声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枪支议定书》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约束。 二、关于...
非法持有、私藏、出租、出借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爆炸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持有的枪支类型
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8日电(林玲 林坚)8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日前,福州警方摧毁一非法制造、持有枪支弹药犯罪团伙,抓获洪某忠(男,50岁,闽侯人)等8名涉嫌非法制造、持有枪支弹药的犯罪嫌疑人。 民警查获的疑似制枪配件 警方称,2017年10月12日,闽侯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协助下,经缜密侦查、严密布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