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客观方面是本罪客观方面表现在利用电子信息传输的通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是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
诈骗勒索 法律主观: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一些情况下,实施诈骗引流吸粉的人明知他人...
帮助境外诈骗集团拨打“荐股类诈骗电话进行引流”这样辩护 任文建律师:“诈骗引流吸粉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