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目的,系目的行为与手段行为的牵连犯,按照从一重处原则定罪处罚,即按照《刑法》第208条第2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如受票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是用以骗抵税款,而是用于其他目的,如其他目的不构成犯罪的,则系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罪;如其他目的构成其他犯罪的...
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原本要打击的是买卖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两罪名要保护的法益原本就是不同的,两罪名自然对打击的行为也是不同的。如今扩大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象至非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质上将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要保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制度”变为了“增...
《刑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
一、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渊源 根据我国刑法207条、208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故意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的凭证,我国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严格管理,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增值...
该院审理认为:赵某等主观上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客观上认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证据不足,因此,其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认为: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是一种行为犯,主观上行为人只要对非法买卖的行为有认知即可,无需附加其他主观目的;客观上只要实施了非法买卖的行为,无需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非法销售、倒卖伪造的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构成特体 罪体 客体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客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责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
在一起入选2019年度影响力十大税务司法审判案例之一的“合慧伟业等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中,经二审法院审理,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罪名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变更为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二审法院在审理意见中对于本案不构成虚开以及构成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法理解释。本案判决...
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以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款,同时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
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侵犯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严格的领购制度,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到指定的税务机关凭相应凭证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进行领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实施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是一种行为犯,主观上行为人只要对非法买卖的行为有认知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