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法律法规:虽然非典型担保在形式和内容上较为灵活,但仍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明确约定:由于非典型担保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当事人在设定非典型担保时应明确约定相关的权利义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事项,以避免产生纠纷。 保护债权人利益:非典型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因此在设...
非典型担保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以特定物为担保标的,用以保障特定债权实现的法律制度。这种担保方式并未被法律明确作为担保物权类型进行规定,但在社会交易中自发产生,且被司法判例所承认。 一、非典型担保的特点 灵活性:非典型担保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自由约定担保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相较于典型担保,其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非典型性担保有四种: 所有权保留、让与担保、融资租赁和保理合同。 一、动产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641条 基本规则: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发生原因--意定。
非典型担保包含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及其合同违约金。非典型担保就是指双方订立的、以特定物为担保标的、用于保障特殊债务完成的法律制度。非典型担保,是社会发展交易上自发性造成,而后慢慢被运用,法律未要求其为判例理论所认可的担保,主要包含让与担保和所有权保留。
非典型担保是指在传统担保方式之外的担保形式,它们可能不完全符合法律对担保的定义,但在实践中被广泛接受和使用。以下是一些非典型担保的示例:1. 第三方担保:在某些情况下,第三方可能会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即使他们不是债务的直接当事人。2. 未来收益权担保:债务人可能会以未来的收入或收益作为担保,这种...
一、让与担保 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合同,将特定财产的所有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如果债务届期履行完毕,债权人将所有权回复至债务人或第三人名下;如果债务届期未履行,债权人可以就该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让与担保合同有效。 如果让与...
这种让与的形式和让与担保中财产权利的转移是相似的。让与担保是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通过财产权利的让与来实现担保的功能,在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中,应收账款的让与也起到了担保保理人资金融通部分的功能。 (2)股权让与担保 股权让与担保可以涉及以下问题: ①谁才是股东? ——担保人。股权受让人并非是真正的...
一、民法典对非典型担保物权的态度 民法典在担保物权编一般规定中设置了“担保物权”这一凌驾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之上的上位概念(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并且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民法典第三百...
非典型担保是指那些在法律上未明确规定,但在实际交易中被广泛采用,并逐渐被学说和判例所承认的担保方式。常见的非典型担保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让与担保: 概念: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移转给债权人,以担保债务的履行。若债务清偿,标的物返还;若债务不履行,债权人有权就标的物受偿。 实例:如甲公司向乙...
非典型担保是由社会发展和交易的自发性引起的,然后逐渐被使用。法律并没有明确要求将其作为案例理论认可的担保形式,但它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特点:非典型担保一般属于控制权益转型发展的担保,与典型的担保形式有所不同。它更注重于通过特定的制度安排来确保债务的履行,而不是直接通过物的价值来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