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由上海漕河泾开发区赵巷新兴产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赵巷镇佳采路南侧D1-01地块社会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请你单位加强对上海漕河泾开发区赵巷新兴产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服务、指导和督促,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特此批复。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