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通报“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事件 青岛市公安局今天发布情况通报: 此前报道 8月28日,在青岛市崂山风景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逆行插队未果,追尾前方大巴车。 该女子下车后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疯狂辱骂,连扇对方十几个耳光。被...
青岛警方通报“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事件:行拘10日,罚款1000元,不构成寻衅滋事和交通肇事逃逸 近日,在青岛市崂山风景区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广泛关注。当时,一名女子驾驶白色路虎车逆行插队未果,追尾前方大巴车。该女子下车后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疯狂辱骂,连扇对方十几个耳光。被打司机口鼻流血,并未还手。
针对双方已经达成和解的传言,该局工作人员称,一切以官方消息为准,不要轻信网传言论。据媒体报道,8月28日,青岛崂山风景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路虎车试图逆行插队,未果后追尾一辆大巴车。网传视频显示,驾驶白色路虎车的女司机下车后,对正常行驶的男司机进行辱骂,并多次打击男司机面部,导致男司机口鼻流血。
所谓的路虎女司机王某“在家拘留”消息也不实,王某被拘留以后,那辆路虎车便由其亲属保管,亲属没有考虑太多,将车辆大大咧咧停放在市南区金坛路附近的路边停车位上。结果被在青岛的务工人员王某志偶然发现,为博取流量关注,王某志现场对着这辆路虎车开起了直播,并编造“路虎女司机从家中下楼报警”的虚假信息,又...
首先,打人者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被殴打者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以上,打人者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其次,打人者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
关于青岛“路虎女司机逆行打人”事件的警情通报 近日,青岛市崂山区“王某驾车逆行辱骂殴打他人”案件引发公众关注,青岛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依法进行了核查。通报全文如下:来源:中国警方在线
在网友看来,这名女司机的行为,已经大大超出了一般性的交通违规,而是已经涉嫌人身攻击了,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有网友还提起,两年前,有个男子掌掴他老师的事件,最后是以“寻衅滋事罪”被判了1年半。可是这次逆行打人事件中,那个路虎女的行为,和“行凶”没什么区别,明显更加嚣张、影响也更恶劣,为什么却只给...
近日,青岛市崂山区“王某驾车逆行辱骂殴打他人”案件引发公众关注,青岛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依法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关于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2024年8月28日14时许,林某润(男26岁,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黄山村人,个体经营业主)到返岭派出所报案称:8月28日13时许,其在崂山风景区青山村观景台...
情况通报。(来源/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8月31日,被打的男司机林某某接受媒体采访时还原了事发细节。事发地点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青山渔村风景区20米处。由于正值旅游旺季,这里经常堵车。路虎女司机王某对面冲向林某某驾驶的车辆,按喇叭要插队进入旁边车道。林某某也在车里按喇叭。见王某在车里咒骂,林某某并未避让...
9月3日,青岛警方公布了近期的新闻通告,对王某“路虎女”逆行攻击事件作出了详尽的说明,根据这些通报,他们从三个不同角度对事件详细情况进行了梳理。施暴者王某现年38岁,来自青岛市崂山区的青山村。他曾经考虑过参与运输、茶叶销售以及服装店的经营,但现在他没有这个职业。被攻击的林某26岁,他是崂山区黄山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