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发〔2024〕1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失智等级评估工作规程》,现通知如下。
(2018年2月28日,由《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18〕12号)印发;2020年3月20日,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青政发〔2020〕4号)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社会...
近日获悉,青岛市医保局自2012年在全国率先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以来,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覆盖全市933万名城乡参保人,累计支出护理保险资金53亿元,培育了935家定点护理机构,为全市13万名失能失智人员购买了照护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失能失智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
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应对老龄化,丌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亍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和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护理保险)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生活丌能自理的重度失...
4月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发布解读《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水清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姜水清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对因年老...
1.参保人申办护理保险待遇,应由本人或家属携带相关病历材料、社保卡和身份证,向护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申请表》。 2.申请医疗专护待遇的,由护理机构按照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评定,符合条件的,直接建床并办理联网登记; 3.申请护理院医疗护理、居家医疗...
第一条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失能失智人员基本照护需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63号)和《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
4月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发布解读《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水清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姜水清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对因...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决定从2018年4月1日起,青岛在原长期医疗护理基础上,将基本生活照料纳入职工护理保障范围,创新实施“全人全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市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为使大家对《办法》有更清晰的认识,特编写此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