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青价费[2011]29号 【施行日期】2011.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青岛胶州湾隧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价费[2011]29号 2011年6月23日) 青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青岛胶州湾隧道开征车辆通行费的...
四、本通知自胶州湾隧道正式通车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期满后另行报批。 附件:青岛胶州湾隧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青价费[2011]29号 2011年6月23日) 青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青岛胶州湾隧道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青国信交通[2011]11号)收悉。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胶州湾隧道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11]163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青岛胶州湾隧道收...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11]2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6-23 实施时间: 2011-6-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2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青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青岛胶州湾隧道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青国信交通[2011]...
车辆通行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二、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和经公安部门批准允许通行胶州湾隧道的特种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通行胶州湾隧道的公交车辆实行定车定线,免收车辆通行费。单位和个人包租的公交车辆通行胶州湾隧道按相应车型缴纳车辆通行费。 三、你公司应在收费站点的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税务票据,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