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
一、缴存标准 (一)缴存基数 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上限为本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2310.25元;下限为本市2023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2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2010元。 (二)缴存比例 ...
QMG青岛广电11月19日讯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拓宽业务办理平台,在官网、官微、“爱山东”等政务平台的基础上,新增合作银行APP办事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交行、招行、青岛农商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灵活就业开户、联名卡签约、代扣缴存等业务,加快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方便就业群体办理公积金业务...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每年7月1日后不再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502.75元。 2021年度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
为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结算效率、增强小微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便捷性,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青岛中心”)以数字住房公积金建设为抓手,积极拓展住房公积金缴费渠道,创新推出住房公积金“云缴费”业务,支持24家银行网银转账、银联付款和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需求。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青岛缴存住房公积金2092.5亿 发放贷款990.1亿 12月20日,2020年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简称“三民”活动)公开云述职报告会第二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0年工作报告透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建设宜居家园、服务全市大局...
摘要: 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明确,本次通知重点: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各处、室,各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
本报4月28日讯 半岛记者28日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给缴存单位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服务,该中心积极推进缴存结算方式创新,在现有的小额托收、缴存直扣等结算方式的基础上,新增备案账户转账付款方式。5月7日起,缴存单位无需送缴现金或支票,只需备案缴存付款账户,即可每月在网上营业厅生成缴存单据,通过转账方式...
1、办理新增开户的自由职业人员填报《青岛市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变更)申请审批表》,确定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同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自由职业人员发生账户变更的,由本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 五、提取管理 自由职业人员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以向缴存管理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