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由2500元提高至3000元。
一、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 (一)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 无房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上限由700元提高至1400元。 (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 无房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及房租发票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由2500元提高至3000元。
为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支持力度,助力新市民、青年人安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3年8月14日起,围绕增强政策的普惠性、针对性及便捷性,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优化之后,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零材料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上限由700元提高至1400元;岛城无房的新市民(未获得岛城户籍或获得岛城户籍不满三年...
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零材料每人每年提取上限由16800元,调整为单身职工18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合计36000元,加大租房资金保障。二是拓宽全额提取群体。将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全额提取范围,支持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全额提取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帮助安居稳业。
具体来看,根据通知,无房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16800元,调整为单身职工每人每年最高提取18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最高提取36000元。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及新市民、青年人可全额提取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与此同时,通知明确,租房定额提取及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新市民、青...
2024年11月1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新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进一步提升了租赁住房的资金支持力度。根据新的规定,单身职工每年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8,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可提取36,000元。此前,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无房职工每年最大提取额度为16,800元。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提升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并将提取单位由“个人”改为“家庭”。无房职工每人每年最高可提取18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年可提取36000元。而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三、租房提取额度 (一)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二)职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职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不超过...
【导语】:满足条件的市民可以在青岛市进行租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取条件、提取频率、所需材料、办理入口等信息请看正文。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