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今年2月公佈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公佈條例細節,將政府原本建議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3張電話卡,改為個人用戶可登記10張;企業用戶登記25張。被問及制度會否豁免新聞界以保障新聞消息來源,邱騰華指登記制度不會詢問登記者的職業及公司業務,「基本上我哋唔要求呢方面...
他說,政府今年初進行公眾諮詢,大部分人均支持引入,但也收到不少意見,政府經考慮後作出優化安排,包括增加個人用戶向每間電訊商登記電話卡的上限,由早前諮詢時建議的最多3張,放寬至10張;企業用戶最多可登記25張。他以創科界進行實驗為例,有時需使用大量一次性電話卡,認為增加上限已讓行業有足夠空間從事這類活動。
9. 按照《規例》,每名個人用戶最多可向每間電訊服務營辦商登記 10 張儲值卡, 而企業用戶最多可向每間電訊服務營辦商登記 25 張儲值卡. 10. 中移香港嚴格遵照《規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486 章)及中移香港的 《私隱政策聲明》向用戶收集儲值卡用戶資料.所收集之儲值卡用戶資料將儲存 於中移香港...
16歲以下人士登記時須得到一名年滿18歲人士確認,且同時登記該名成年人的資料。 企業用戶須提供商業登記資料並指定一人為負責人,並提供該人的個人資料。 實名登記制適用於所有由香港電訊商發出、於本地溝通用的電話智能卡,包括語音、數據或短信服務的電話智能卡。每名個人用戶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十張電話儲值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