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的储存设施,其储水量按下式计算:V2=48-85=-37m³。从径流指标这一项控制的话,可以不设置调蓄水池。4)地块径流削减量控制指标计算:注:特征调节因子按《上海市海绵城市技术导则》表 4.3.4 取值,对于居住用地的取值范围为 0.6~1.0,本例中取 0.6。V3=0.6*18.7*23391.8/1...
3)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的储存设施,其储水量按下式计算: V2=48-85=-37m³。从径流指标这一项控制的话,可以不设置调蓄水池。 4)地块径流削减量控制指标计算: 注:特征调节因子按《上海市海绵城市技术导则》表 4.3.4 取值,对于居住用地的取值范围为 0.6~1.0,本例中取 0.6。 V3=0.6*18.7*23391.8/1000=263m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