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集团内部公司之间的往来款在法律认定上需要考虑其合法性、税务处理以及账务处理等多个方面。为确保合规操作,建议相关企业在进行资金往来时咨询专业律师或财务顾问的意见。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
集团子公司之间可以转往来款,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子公司的法律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有权与其他公司(包括同一集团内的其他子公司)进行经济交易,包括转往来款。法规1 二...
答: 集团内部往来款涵盖了集团内不同子公司或部门之间因各种业务活动而产生的应收、应付账款。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借贷: 借款与还款: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的短期或长期资金拆借,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 临时周转金:为解决某一子公司或部门的资金缺口,其他成员提供的临时性资金支持。 (2)代垫费用: ...
集团内部往来款的税务界定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印花税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税务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增值税方面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若关联企业间发生无偿借款,应视同销售进行税务处理,需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但如果是自然人无偿借款给企业,则不征收增值税. 税务机关有权对关联企业无偿借款进...
在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现金流处理方式,需区分在集团合并报表层面和单体报表层面。由于题设未明确说明,我们需分别探讨这两种情况。首先,在单体报表层面,每个子公司被视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财务报表需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因此,对于子公司而言,这笔借款若为融资性质,应将其归类为筹资活动现金...
集团内部公司往来款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填列,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往来款的性质 集团内部公司之间的往来款,通常包括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这些款项反映了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和结算情况。在现金流量
在讨论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的往来款现金流选择时,要区分在集团合并报表层面还是单体报表层面进行分析。针对单体报表层面,各子公司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财务报表需真实反映业务实质。对于融资性质的借款,应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而对于临时资金拆借,则可考虑放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借出款项的子公司应进行相应会计...
集团之间的往来款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主要取决于往来款的性质以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规定的应税凭证范围。 一、印花税应税凭证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因此,集团之间的往来款如果属于上述范围内...
集团内往来款是否需要利息,取决于双方之间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集团内部资金拆借的利息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因此,如果集团内部往来款并未明确约定利息,则默认为无息借款. 若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且当事人不能达成...
往来款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资金数额;往来款以会计手段反映在企业的账务记录上,表示企业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应收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在“其他应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