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制定需要从作为调整对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手,阐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规制对象的内涵,确认其为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代行主体,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并与村民委员会相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属性呈现复合性,既呈现私法、团体法的单一色彩,又需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调动广大...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制定需要从作为调整对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手,阐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规制对象的内涵,确认其为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代行主体,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并与村民委员会相区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属性呈现复合性,既呈现私法、团体法的单一色彩,又需要实现组织法与行为法、强行法与任意法的融洽兼...
正是在这一年的全国两会上,孙宪忠提出了关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议案。2022年全国两会上,孙宪忠再次提出这一议案。2022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透露,2022年将预安排审议40件法律案,其中包括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2年12月27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首次亮相。2023年12月25日,农村集体...
2022年全国两会上,孙宪忠再次提出这一议案。2022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透露,2022年将预安排审议40件法律案,其中包括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2年12月27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首次亮相。2023年12月25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由8章67条构成,其核心在于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规范此类组织的运行与管理。 法律中定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集体所有为根基,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的区域性经济实体,...
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像推动民法典编纂一样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制定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即将再一次领衔提出关于进一步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的代表议案。孙宪忠表示,在下一步立法进程中,还需要进一步统一共识,自己会像...
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以及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据悉,相关部门已经牵头组织开展起草工作。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议案。议案指出,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绕不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在农村的大部分权益都是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我认为有这么几个问题需要认真地研究。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是它的社区性、地域性、综合性。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有浓厚的历史印记,它的前身是人民公社时期的三级所有。农村改革后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载体,还保留着乡镇级、村级和组级三个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