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不是修辞手法,而是一种表现手法。象征的表现效果是:寓意深刻,能丰富人们的联想,耐人寻味,使人...
这种写作手法,通常称为“象征的手法”。如果再分得细些,还可根据文章的具体内容,称为“托物言志”、“借物抒情”、“因物说理(或议政)”等。比喻是不同语境间的交易。如果我们把不同的语境分为喻体与本体,根据喻体与本体的距离,我们可以划分出明喻和隐喻:喻体与本体相互接近的,我们称之为明喻...
正如塞内卡所建议的那样,“我们应该寻找有用的教学片段和充满活力和高尚的格言,这些格言能够立即实际应用——而不是牵强附会或过时的表达或奢侈的隐喻和修辞手法——并很好地学习它们,使文字成为作品。3.重 发布于 2023-05-23 23:01・IP 属地日本 赞同 分享收藏 写下你的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