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省级: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县(市)级: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二)工程类项目。省级: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县(市)级:采购预算金额...
上一条: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2018年176号) 下一条: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友情链接: 陕西国防学院网站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陕西省财政厅 西部产权交易所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陕西省教育厅 版权所有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备案号:陕...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府谷县财政局 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便民服务中心: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2号)转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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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