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陕西省民政厅的主要领导包括郭社荣(党组书记、厅长)、曾明(副党组书记、副厅长)、戈养年(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培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和郭惠敏(党组成员、副厅长)。2. 省民政厅机关行政编制为110名,其中包括1名厅长、4名副厅长,以及1名专职副主任(副厅级)担任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您好,陕西省民政厅官网预约离婚登录当地的民政局官网进行预约。您好,选城市服务;选择婚姻登记预约;按照要求按步骤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您好,可以电话预约,双方可以通过24小时语音电话或人工电话进行预约,输入男女双方的证件号码、预约登记日期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就可以了哦。
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陕民发〔2018〕23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民政局(社会事业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公安局、...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扩大随班就读工作规模的意见 各市(区)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残联: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
陕西省红十字会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1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
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运转维护经费保障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民政局,社会工作部、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总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兜牢民生底线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进一步动员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全省慈善事业...
各设区市民政局、老龄办,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全国老龄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成员分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陕西省民政厅、省老龄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成员分工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参考。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在城市社区建设嵌入式民政服务设施的通知 陕民发〔2024〕21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有关精神,结合...
关于我们 通知公告 科普宣传 专家团队 新闻动态 留言咨询 胎教培训文件通知 陕西省民政厅厅管社会组织2023年党建工作指引发布日期:2023-04-06 13:00 浏览次数: 上一篇:关于举办第九期胎教指导师培训班的函 下一篇:2022年度年检合格公示 陕ICP备19004336号-1 备案号:陕ICP备19004336号-1 首页 电话 微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