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2006年9月28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十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24...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2006年9月28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县乡两...
1.《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同年对2002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为了贯彻落实中央要求...
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1月1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已于2024年1月12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1月12日闭幕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该办法自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承包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同时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防止“非农化”,办法在第九条增加第二款、第三款,对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已经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农村 - 你我爱农于20240301发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已经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 - 你我爱农于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