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农业(农经)、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草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该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第十六条承包期内,除下列情形之一外,发包方不得调整土地: (一)因自然灾害严重损害承包地的; (二)因土地被征收、征用或者用于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失去土地的农户放弃补偿费用,要求继续承包土地的; (三)因出生、婚嫁、户...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草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兑陨系胤饺嗣裾?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该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 第十六条承包期内,除下列情形之一外,发包方不得调整土地: (一)因自然灾害严重损害承包地的; (二)因土地被征收、征用或者用于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失去土地的农户放弃补偿费用,要求继续承包土...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颁布时间:2005-8-11发文单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一条明确规定,本实施办法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指导,并结合四川省特有的现实环境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四川省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其合同管理行为。第二条明确指出,无论是农村的土地承包还是相关的承包合同,无论是常规的农田还是草地(其合同管理则遵循《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2005年8月11日)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农业(农经)、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