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发〔2012〕26号印发《关于规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待遇的意见》。该《意见》分适用范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标准、社区居委会成员岗位补贴标准、社会保险、经费保障、其他事项6部分,自2012年7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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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规范意见工作人员成员城镇关于待遇专职居民委员会西安市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陕西省人民政府如认为平台内容涉嫌侵权,可通过邮件:tousu@tukuppt.com提出书面通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立即下载AI生成文档 0+1990 作品编号lojwaonj 分类校园教育 用途其他 软件Word查看教程 ...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镇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现就规范我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待遇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机构地区 陕西省人民政府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14期15-16,共2...
委员会成员待遇的意见 陕政发[ 2012] 26 号 各市 、县、 区人民政府 , 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 门、 各直 属机 构 : 为 进一 步加强我省城镇社 区工 作人员 队伍 建设 , 鼓励高校毕业生 、 复转军人等优秀人才到社区工 作 , 现就规范我省城镇社 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 民委员 会成 员待 遇 问题...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镇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现就规范我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待遇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著录项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14期|P.15-16|共2页 ...
2012年5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发〔2012〕26号印发《关于规范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待遇的意见》。该《意见》分适用范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标准、社区居委会成员岗位补贴标准、社会保险、经费保障、其他事项6部分,自2012年7月1日起实行。
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社区居委会一般设置5—9人。 二、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标准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高中毕业...
本意见适用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只享受原单位待遇,不适用本意见。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经市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公开招聘、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根据社区人口规模,社区服务站一般配置5—9人,1000—20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