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对部分意见达成一致的,赔偿权利人或指定的部门、机构应当就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部分及时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 年6月1日。 附件:1.陕西省XXX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启动(立案)审 批表(范本) 2.陕西省XXX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报告(范本) 3.陕西省XXX生态环境损害...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函〔2020〕21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4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