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王和岩)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于9月4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今年55岁的陈平福,大学文化程度,甘肃皋兰县人。2012年6月27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起诉书称,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用博客或微博发表、转载《向埃及人民学...
晶报讯 财新网消息,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于9月4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今年55岁的陈平福,大学文化程度,甘肃皋兰县人。2012年6月27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起诉书称,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用博客或微博发表、转载《向埃及人民...
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言论自由何在? 难道祖国只允许歌功颂德? 陈平福如果被判了刑,那以后是不是阿谀奉承的小人会越来越多,说真话的统统都变成哑巴了??现在这社会,当真猛于虎。 别人在网络上发个帖子,就可以颠覆国家政权了?
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 晶报讯 财新网消息,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于9月4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今年55岁的陈平福,大学文化程度,甘肃皋兰县人。2012年6月27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起诉书称,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用博...
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开庭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于9月4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今年55岁的陈平福,大学文化程度,甘肃皋兰县人。2012年6月27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起诉书称,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用博客或微博发表、...
评论原文: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开庭 发表评论最新评论NEW 本篇文章暂无评论!说说你的看法... 返回原文 App 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