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是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词条图册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修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12月27日发布,自2009年05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12月2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修订),2008年12月27日发布。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
第一条 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法。
第一条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2月27日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法。
【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原标题:《【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