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神裕,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个人信息保护法、财产法、人格权法和侵权法等。在《法学家》《清华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篇。主持司法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省部级课题,参与国家社科基金...
数字法学:阮神裕 阮神裕,数字法学教研中心讲师,法学博士。研究领域:财产法、人格权法、侵权法和数字法学。2021年7月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2021年9月至2023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和数字法学。曾在《法学...
100% 阮神裕 1,200万(元) 2018-12-24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 注销 担任高管 1 序号 企业名称 职务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地区 状态 1 禄源农业 周宁县禄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股东 执行董事 阮神裕 1,200万(元) 2018-12-24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 注销 所有任职企业 1 序号 企业...
作者:阮神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传统的所有权概念及其蕴含的“客体范式”难以解释持有人对NFT所映射的数字资产享有的法律地位。在权利束范式下,财产权并非客体本身,而是主体对客体的利用权能之集合。权利束范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清楚地描述新型财产权利。权利束范式作为价值中立的分析工具,可以与价值法学的方法论...
【作者简介】阮神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全文共3508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我国传统学说将物权领域的妨害定义适用于人格权领域,没有厘清停止侵害与排除妨碍的差别,导致排除妨碍在人格权领域中几乎没有适用空间。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以下问题有待厘清:...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阮神裕在《民法典视角下个人信息的侵权法保护——以事实不确定性及其解决为中心》一文中,从解释论的角度,论证了《民法典》第1170条的规定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侵权法保护领域中所具有的关键性作用,并对未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提出立法建议。
【阮神裕 | 论NFT数字资产的财产权益:以权利束为视角 | 浙江社会科学202303】内容提要:传统的所有权概念及其蕴含的“客体范式”难以解释持有人对NFT所映射的数字资产享有的法律地位。在权利束范式下,财产权并非客体本身,而是主体对客体的利用权能之集合。权利束范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清楚地描述新型财产权利。权利束范式作...
【摘要】 共同危险行为的既有理论无法回答一些边缘性案件能否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0条。本文考察了美国法上的择一责任制度,提出了基于证据损害现象的证据整体化理论,即各个行为人实施的危险行为相互作用,使原告陷于无法辨别谁是真正加害人的困境,这种困境不能由无辜的受害人承担,而应该由行为人负担,故在举证上应当对...
阮神裕,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个人信息保护法、财产法、人格权法和侵权法等。在《法学家》《... 相关图书 数字财产权利的法律... 数字财产权利逐渐成为当代私法领域最为重要的议题之一。区块链数...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