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阚相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阚相华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检察日报》消息,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阚相华在担任淮北市烈山区区长、烈山区委书记、濉溪县委书记、淮北市政协主席(正厅级)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
1975.12-1977.12,淮北市烈山公社下放知青1977.12-1979.09,淮北发电厂修配分场工人1979.09-1983.07,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政治教育专业学生1983.07-1984.08,濉溪中学教师1984.08-1992.06,淮北市委党校教员1992.06-1994.09,淮北市委政研室综合科科员、助理秘书1994.09-1995.03,淮北市委政研室综合...
阚相华,一位男性汉族,出生于1960年6月,籍贯安徽含山,1991年6月成为中共党员,1975年12月开始工作,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政治教育专业,学历为大学,持有法学学士学位。他曾在安徽淮北市政协担任主席职位。2016年11月22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淮北市原政协主席阚相华的受贿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其受贿...
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安徽省淮北市政协原主席阚相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2015年8月14日,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阚相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阚相华,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
本网讯 今年3月25日,本报一版以《以权敛财涉贿400余万元》为题,报道了淮北市政协原主席阚相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开庭审理情况。 11月22日,该案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阚相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阚相华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本报讯(记者 武长鹏 通讯员 丁伟)3月24日上午,亳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淮北市政协原主席阚相华受贿一案。 据亳州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阚相华在担任淮北市烈山区区长、烈山区委书记、濉溪县委书记、淮北市政协主席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安排、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事项上,为黄某某、王某某等人谋取利益,收受二...
阚相华,男,汉族,安徽含山人,1960年6月出生,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2月参加工作,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曾任安徽淮北市政协主席。2016年3月24日,阚相华涉嫌受贿一案,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阚相华共收受22人所送财物约409.8万元。案件将择日...
2016年3月24日,淮北市政协原主席阚相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阚相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收受22人所送财物约409.8万元。庭审中,阚相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表示愿意认罪服法。而据阚相华当庭供述,其收受的贿赂主要存放在自己母亲处...
12月7日,安徽省纪委发布消息,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吴克明,安徽省淮北市政协原主席阚相华,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赵红梅等四人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吴克明 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
【淮北市原政协主席阚相华今日受审】亳州市中级法院今日公开审理淮北市原政协主席阚相华受贿一案。检方指控:阚相华在担任淮北市烈山区区长和区委书记、濉溪县委书记、淮北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400余万元。阚相华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君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