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就尹树东、阚明旗两位同志的考核结果(合格)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五天)。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就尹树东、阚明旗两位同志的考核结果(合格)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