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喜来登公司以地域事由要素对闫佳琳的求职申请进行区别对待,而地域事由属于闫佳琳乃至任何人都无法自主选择、控制的与生俱来的“先赋因素”,在喜来登公司无法提供客观有效的证据证明,地域要素与闫佳琳申请的工作岗位之间存在必然的内在关联或存在其他的合法目的的情况下,喜来登公司的区分标准不具有合理性,构成...
闫佳琳向喜来登公司两次投递求职简历,均被喜来登公司以“河南人”不合适为由予以拒绝,显然在针对闫佳琳的案涉招聘过程中,喜来登公司使用了主体来源的地域空间这一标准对人群进行归类,并根据这一归类标准据劳动者的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工作...
闫佳琳向喜来登公司两次投递求职简历,均被喜来登公司以“河南人”不合适为由予以拒绝,显然在针对闫佳琳的案涉招聘过程中,喜来登公司使用了主体来源的地域空间这一标准对人群进行归类,并根据这一归类标准而给予闫佳琳低于正常情况下应当给予其他人的待遇,即拒绝录用,可以认定喜来登公司因“河南人”这一地域事由要素对闫佳...
《就业促进法》明确了平等就业权、规定了公平就业的行为规范,但是平等就业权受到侵害的司法救济仍然是非常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将平等就业权纠纷列入一般人格权纠纷中,从案由规定上畅通了保障平等就业权的司法途径,这是法律实施的一个重大进步...
5. 法院判决:被告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闫佳琳精神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损失共计10000元;向原告闫佳琳进行口头道歉并在《法制日报》公开登报赔礼道歉(道歉声明的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在国家级媒体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被告喜来登公司承担。
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负担 150 元。闫佳琳、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 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退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31 13:21:47 3 / 19 闫佳琳与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平等就业权纠纷上诉案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浙 01 民终 736 号 当事人...
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 裁判要点 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基于地域、性别等与“工作内在要求”无必然联系的因素,对劳动者进行无正当理由的差别对待的,构成就业歧视,劳动者以平等就业权受到侵害,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基本案情2019年7月,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来登公司)通过智联...
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 1关键词民事 平等就业权 就业歧视 地域歧视2裁判要点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基于地域、性别等与“工作内在要求”无必然联系的因素,对劳动者进行无正当理由的差别对待的,构成就业歧视,劳动者以平等就业权受到侵害,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就...
喜来登公司答辩称,该公司不存在侵害闫佳琳平等就业权的行为,该公司没有给予闫佳琳面试机会,是因为闫佳琳的简历不符合公司的基本招聘要求,没有工作经验;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回复时简单使用了“河南人”3个字,这只是公司工作人员自己的备注,公司人事人员没有操作过智联平台,当时事务比较多,就简单备注了一下,以备自己和...
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来登公司)通过智联招聘平台向社会发布了一批公司人员招聘信息,其中包含有“法务专员”“董事长助理”两个岗位。闫佳琳通过智联招聘手机软件就喜来登公司发布的前述两个岗位分别投递了求职简历,其投递的求职简历中,包含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城市等个人基本信息,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