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 (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
第一条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医保发〔2023〕29号)有关规定,...
现将《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以下简称失能评估)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
【导语】:失能等级评估是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结论是待遇享受和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据。为统一全市评估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实施评估,确保参保人员公平享受长护险待遇,制定《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管理办法》。
(五)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建立失能评估专家库。评估专家基本信息应纳入信息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评估标准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操作...
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国家医保局于4月份印发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分为总则、定点评估机构确定、定点评估机构运行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明确了定点评估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综合审核办法,同时明确了定点评估机构...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李欢龙 2024-05-07 09:00发布于浙江杭州市富阳区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关注免责声明:本内容来自腾讯平台创作者,不代表腾讯新闻或腾讯网的观点和立场。举报00:28 2024零氪传奇,玩的就是爽,超快攻速,超高爆率,玩就完了!!
评估”)工作管理,规范长护险失能评估程序,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连政发〔2023〕26号)、《连云港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连医保〔2023〕4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