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规划》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规划、建设、治理的基本依据,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严格执行,强化底线约束。到2035年,示范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60...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规划》...
到2035年,示范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6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66.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43.3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47.6平方公里以内;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一、原则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规划》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规划、建设、治理的基本依据,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严格执行,强化底线约束。到2035年,示范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60万亩,其...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介绍,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沪苏浙两省一市人民政府联合批复,这标志着示范区“1+1+n+x”跨省域法定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构建成型(第一个“1”即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第二个“1”即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n...
2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近日,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示范区规划、建设、治理提供了基本依据。据悉,建设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
历 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史 习近平: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抓好重点工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取得成效 文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公示 章 国家战略与规划使命—...
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央视网消息:据中国政府网2月21日消息,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规划、建设、治理的基本依据,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严格执行,强化底线约束。到2035年,示范区耕地保...
一图读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来源:浙江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