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加快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对示范区内在长三角地区具有领先优势的行业领域或社会通用性强、影响面广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研究制订统一的职称评价标准,并探索在示范区成立联合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示范区相应系列、级别职称评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牵头推进、...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 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的通知 (示范区执委会发〔2020〕13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浙江...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9〕99号)总体要求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
(国函〔2019〕99号)总体要求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规〔2020〕12号)相关部署,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流动,促进人才使用,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特...
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流动,促进人才使用,完善人才有序...
据介绍,此次新发布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主要包括三方面的“互认”。 职业资格方面,互认范围覆盖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涉及的57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其中,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相应的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对于沪苏浙自行实施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