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部规划按照示范区“一田三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的战略定位,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明确了示范区目标定位、空间战略和底线...
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规划》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
2019 年 5 月,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要求三地共同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联合按程序报批。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全域,约2413平方公里。《总体规划》明确,示范区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跨区域一体化空间协同治理;聚焦三地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共同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清水绿廊,统一示范区环保排放标准,三地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
历 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史 习近平: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抓好重点工作,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断取得成效 文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公示 章 国家战略与规划使命—...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 “建设由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近日,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示...
设计、选址、建筑等方案开展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为自然资源管理等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下一步,示范区将在有关部门指导支持下,充分发挥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持续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总结发布机制,围绕公共服务等领域筛选发布制度创新成果,更好引领带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介绍,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得沪苏浙两省一市人民政府联合批复,这标志着示范区“1+1+n+x”跨省域法定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构建成型(第一个“1”即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第二个“1”即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n...
央广网北京2月22日消息(记者王泽华)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近日正式获批,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规划》的通过对推动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