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范围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为:区片I执行标准为58000元/亩,土地补偿费285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500元/人;区片II执行标准为55000元/亩,土地补偿费27500元/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镇政发〔2020〕44号),六六文库 文档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