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依据条件,在每季度首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 , 登录镇江智慧人社—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进入),申报上一个季度新增大学生的租房补贴。 2、由企业纳税登记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负责初审、财政部门进行复核。 四、补贴发放时间 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暂定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
(一)申报。由企业携带申报材料向镇江市人才服务中心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表》; (2)用人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毕业生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据,单位提供的租房证明,个人承诺书。 2、申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