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来市区企业就业,分别按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1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租房补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来市区企业就业,无住房且实际租房的,分别按每人每月600元、800元、1000元标准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镇江市实行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对在镇江市就业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就业补贴,最长享受12个月。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更好地发挥作用,镇江市出台了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该政策面向在该市参保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可获得1000元的就业补贴,最长可享受12个月。具体实施过...
镇江大学生就业补贴,具体如下: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应及时向纳税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中小微企业还需提供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复印件;2、各辖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5年内,在镇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可享受缴纳契税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可上浮 50%。对在镇江市企业(须依法在本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企业,下同)就业的“双一流”高校和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可再分 3年给予每人15万、20万元...
镇江近日出台《“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办法》。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市直和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等“三新”企业,每吸纳一名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企业3000元补贴,给予毕业生1000元补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800 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1000 元,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毕业生因...
镇江大学生就业补贴,具体如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应及时向纳税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招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中小微企业还需提供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2,各辖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区人社局审核...
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为鼓励大学生创业和灵活就业,昨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镇江市大学生创业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施细则》,为他们缴纳社保费减负。
租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即从大学生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外租房之月算起,补贴享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大学生申领租房补贴,由所在企业代为办理有关申领手续。 租房补贴申报时间为2014年9月1日-30日、12月1日-31日,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按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