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设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制造许可 第六条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
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负责本省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监督检验活动,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惩罚。 3.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是本办法的受监管对象,需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生产操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监督管理要求 1. 所有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企业,在开...
第一条 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 第三条 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按照《中华人民...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ﻫﻫ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 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
第一条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设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制造许可 第六条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
1993年9月29日原劳动部《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 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7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9月29日原劳动部《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 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产品(以下简称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其制造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