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的通知》银办发〔2023〕78号,从2023年第三季度至2024年末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激励资金比例由调整至 。;1%2%;2%1%;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