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政发〔2018〕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铜川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 铜川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
5.对年龄45周岁以下外地来铜创业就业人员,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我市新落户籍的,以及进入我市城区创业就业的农民在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财政按每套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每平方米给予300元补贴;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对自愿放弃宅基地指标的本市农民,除享受普惠制购房补贴外,另由...